投资有风险,认购需谨慎!
收藏本站尊敬的委托人您好:
感谢您认购我司推出的“国民信托·湖北大冶湖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本信托计划”)。本信托计划第六期于2020年5月22日14:00截止打款,第六期推介期结束,募集资金规模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。本信托计划第六期募集完成日为2020年5月22日。本信托计划第七期将于2020年5月22日14:00后开始募集。
(一)推介机构名称
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机构为受托人及/或受托人认可的推介机构。
(二)杠杆水平
本信托计划不设结构化。
(三)资金投向
受让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融资人”)持有的“大冶市环保创业园”项目收益权(以下简称“标的项目收益权”),融资人将获得的转让价款用于“大冶市环保创业园”项目建设,并按约定回购标的项目收益权,从而实现信托资金的退出。
(四)保管安排
本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保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。
(五)信托财产专户信息
详见本信托计划《信托合同》。
我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,将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,恪尽职守,履行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义务,为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服务。
若您希望了解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或我司将推出的其他信托产品,敬请拨打我司客服电话:800-990-1888或400-779-1888,或登录我司网站www.natrust.cn查询。
感谢您对国民信托的信任和支持!
特此公告。
国民信托有限公司
2020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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