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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发行的“华鑫信托·鑫苏 12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本信托计划”)第十 二期符合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。
本信托计划第十 二期成立日为 2021 年 09 月 24 日,信托计划第十 二期期限自该日起计算,期限 2 年,募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:贰仟捌佰柒拾万元整(小写:¥28,700,000.00 元)。
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,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,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管理、运用信托财产,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。
特此公告。
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
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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